糖酒会招商的五点谈判技巧技巧一:谈判内容的书面呈现
很多企业常常会犯下这样的错误,没有准备书面材料,或者草率地准备书面材料,给经销商的感觉是企业不正规、准备不充分,同时也会使经销商感觉到企业的经销标准和经销政策不透明、不公开。更有销售人员在与经销商谈判过程中说出这是我给您的特殊政策这样的话,不但不能打动经销商,反而容易使经销商感觉到企业政策的不稳定性。
因此,企业一定要准备好书面呈现的材料,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经销商充分的时间阅读营销文件材料,对于互相之间建立起互信机制非常有益。
技巧二:快速发现经销商的需求
糖酒会上人员众多,各类经销商混杂,非常不利于于商务谈判,如果企业的销售谈判人员能够快速地识别出经销商的需求,那么,就会减少无谓的时间浪费。
每届糖酒会,我们都会看到企业的销售人员滔滔不绝地跟经销商介绍企业、介绍政策、介绍产品,当经销商听了一会儿之后,经销商常常说一句话,就让企业的销售人员泄气了。比如,河南某食品企业的销售人员跟一个经销商谈了大约一刻钟的产品和政策,经销商也听得津津有味,随后,经销商问:你们郑州有经销商吗?销售人员立刻没有激情,为什么?原来郑州市场是这家企业重点经营的样板市场,不存在招商的事情。看看,不但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也浪费了经销商的时间。当然,显然这位经销商根本不怎么了解市场,否则,铺满大街小巷的该公司产品怎么会见不到呢?
实践当中,快速发现经销商需求的办法很多,比如直接提问其经营品类、经营品牌、经营规模、主要渠道等。其实,聪明的销售人员会寒暄之后直入主题,快速了解经销商来自哪个区域、经营品类、主要渠道、经营品牌、经营规模等,同时还要了解本次参加糖酒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糖酒会参会次数的增多,一些企业总结出很多经验,包括全国各个区域的经销商参加糖酒会的特点,包括各种品类经销商的参会目标,包括春秋两季糖酒会参会经销商的不同,包括南北方经销商参加糖酒会的目标的不同,等等。
企业只要快速发现经销商的需求,才能够针对企业的招商目标在茫茫的经销商海洋里发现跟自己对位的经销商,重点谈,详细谈,把市场谈透了,也只有这样的经销商才会完成公司的区域营销目标。
技巧三:调查式招商谈判非常重要
很多销售人员在糖酒会上谈判时,更愿意高高在上地表露出企业的经销政策、支持政策等,直到把自己的企业描述成为对经销商的慈善才为止,显然,这种谈判方式并不能取悦于经销商,因为经销商对于合作赚钱的模式非常清楚,他们并不看中所谓的政策,更看重在你的政策之下,自己的区域市场能否顺利启动并打开销路。因为政策家家有,可能够打开市场和销路的产品却不常有。
实践当中,我们要求糖酒会招商谈判人员采取调查式谈判策略,尽量听取经销商关于区域市场的介绍,从而快速判断本企业的产品是否能够在该区域市场上形成营销优势,如何才能形成区域营销优势?显然,政策是死的,但运营思路和运营策略是活的,因此,谈的重点是增强经销商对于经销该产品的信心,当然,这种信心的来源是企业的运营策略,而区域运营策略的来源是谈判人员从经销商那里迅速搜集信息之后的初步判断。如果谈判人员能够把针对区域市场的整体战略规划都能够跟经销商描述出来,那么,我想经销商被打动的机率就几乎接近100%了。
技巧四:给经销商留作业式的谈判
不计其数的企业,每天从这个宾馆走到那个宾馆、从这个楼层爬到那个楼层,接触无数的企业和营销谈判人员,晚上回到宾馆,再与同行者喝喝酒,这一天的成果基本上忘记得差不多了,想要回忆起来,只能通过企业发的宣传册和宣传画,即使对着宣传册也不一定记得在哪家谈了什么。那么,企业如何让经销商记住自己不忘呢?
我们都知道,小孩子什么都可以不在意,唯独作业不能忘记。同样如此,我们在展位上与经销商谈判时,一定要记着给经销商留作业。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光临展位的经销商都这样做,只针对意向性比较强的经销商这样做,而留的作业也非传统作业,而是要求经销商回去整理一下期望目标、渠道结构、政策支持幅度等内容。这样,对于这些意向性经销商,我们就可以约定好什么时候再谈作业的事情,显然,这样的一个清晰的约定好的再沟通的事情经销商一定会牢牢记住,甚至还会邀请经销商朋友好好地商量一番。这与把产品忘在脑后相比,岂不是进了无数步啊。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税种纳税筹划
论文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首要方法是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是选择适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尽量降低营业额,同时增加扣除项目金额,从而达到缩小计税基数或者适用低税率、零税率,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在此前提条件下,探讨具体各个税种的纳税筹划技巧才具有实际意义。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技巧
1.1筹划思路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营业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整个过程。营业税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营业额×税率,由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应纳税额,一要降低营业额,二要争取适用较低税率甚至是零税率。
1.2筹划案例
案例一:丙企业通过参与土地拍卖竞得一块地价6亿元的土地。由于丙的技术水平有限,采用合作建房方式与丁企业联合开发此房产。由丙提供土地使用权,丁提供资金。丙、丁两企业商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平分。完工后,估计双方可各分得价值7亿元的房屋。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纯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营企业”方式。根据营业税法的规定,两种不同的合作建房方式将产生完全不同的纳税义务:(1)“以物易物”方式。丙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交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此时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为6亿元,丙应纳的营业税为3000万元。(2)“合营企业”方式,丙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丁企业以货币资金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由于丙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无须缴纳营业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纳税筹划技巧
2.1筹划思路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计算年应纳税额;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称为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两种方式的差异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房产税的筹划思路就是想方设法将“出租”房屋行为转变为“自营”房屋行为,或者采用拆分法将租金进行分解。
2.2筹划案例
案例二:A公司开发了一栋高层商住楼,第一到第四层楼设计为商场,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市场价值6000万元,如果出租,预计年租金500万元。由于该商住楼的增值率比较高,如果对外销售需要缴纳2000多万元的土地增值税,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将该商场自留用于出租。H先生拟租下该商场用来做酒楼,提供餐饮服务。
方案1:A公司与H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500万元。则应缴纳房产税:500X12%=60(万元)。
方案2:A公司将该商场转为固定资产,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变更营业执照,增加附营业务餐饮业,然后与H先生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年承包费500万元。此时,该房产属于自营性质,可以按账面原值从价计征。根据《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自建自用的房屋的入账价值为实际的建造成本加相关税费。为简单起见,我们不考虑将开发产品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有关税费问题,则应缴房产税1500×(1-30%)×1.2%=12.6(万元)。可见:方案2巧妙地将出租行为转变为承包经营行为,改出租房屋为自营房屋,就可以按建造成本从价计征房产税,比方案1少缴纳房产税47.40万元。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技巧
3.1筹划思路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差额。增值额越多,适用税率越高。另外,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特点及有关优惠政策控制增值额,从而适用低税率或享受免税待遇。降低增值额的途径有两条:(1)减少或分解销售收入。可以将装修收入从销售收入中分解出去;也可以适当降低商品房的售价。(2)增加扣除项目金额。可以加大对园林绿化的投入;也可以提高住宅的配套设施标准。
3.2筹划案例
案例三:Y公司开发一住宅小区,总可售面积100000m2,均为普通住宅。销售均价3500元/m2,预计总收入35000万元,预缴营业税及附加1960万元,总开发成本20800万元(不含银行费用)。
方案1:直接按现状进行开发与销售,则;
①可扣除项目金额=20800×(1+20%+10%)-51960=29000(万元)
②增值额=35000-29000=6000(万元)
③增值率=6000÷29000×100%=20.69%
④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000X30%=1800(万元)
方案2:追加园林绿化方面的投资200万元,则:
①可扣除项目金额=(20800+200)×(1+20%+10%)+1960=89260(万元)
②增值额=35000-29260=5740(万元)
③增值率=5740÷29260×100%=19.62%
④因为增值率<20%,所以免土地增值税。
可见:方案2比方案1虽然多投资200万元,但却因此导致增值率低于20%,从而节约了土地增值税1800万元。
诸如课程体系的构建、课程内容的优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等,这些固然重要,但作为激励教学正常发展手段之一的考核体系的改革,也不容忽视。
在高职课程教学过程中把住考核关,重点在加强过程考核与规范实践教学考核。虽然考核并不是教学的根本目的,而仅仅是督促学生学习的一种手段,但事实上,考试已成为教师教与学生学的指挥棒。因此,改变过去单一的、固定的考核模式,采取灵活多样、各具特色、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法,一方面可避免传统的终结考核(期末考试)一次定优劣的弊病,另一方面又可提升高职教育凸显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就高职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品营销与管理》课程考试改革的初步尝试,与同仁们交流。
《药品营销与管理》是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程,是对药品营销管理综合知识的运用与实践。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市场调研与预测,药品营销决策、计划与采购,药品销售与推销技巧,药品价格策略、包装与商标策略及药品储运管理等。其重点是使学生在药品营销与管理方面得到职业素质训练、专业技能训练和综合实战技能训练。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药品市场营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药品市场调研步骤与方法;运用营销策略和技巧实施药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模拟完成上岗前的知识积累和技能训练,增强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药品营销工作奠定基础。课程目标
(1)掌握药品营销与管理的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2)熟练掌握药品营销基本技能、基本技巧,具有一定的应变和药品营销策划能力;